kaiyunsprot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6〕6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内党发〔2017〕19号),进一步加强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民健康素养水平为抓手,以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和能力建设为支撑,着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努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升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强化个人健康意识和责任,培育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健康新生态。
坚持政府主导。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各级政府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将居民健康水平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优先指标,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共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坚持大健康理念。注重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心理干预等综合治理,有效应对各类健康影响因素。
坚持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优势与作用,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众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工作格局,使健康促进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到2017年底,全区创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市、区)62个,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2%,逐年递增,到2020年,全区所有旗县全部创建成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普及并实现对贫困地区的全覆盖,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比2015年降低10%,减少残疾和失能的发生。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有效实施,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促进自治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目标的实现,不断增进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1.建立“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高层倡导,推动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各部门建立和实施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健康的影响。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委员会,率先建立和实施影响健康的评价评估制度,统筹推进当地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
2.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应对和解决威胁当地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全面推进全区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健康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建设,借助卫生城市创建、幸福家庭创建等平台,统筹做好全区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健康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健康家庭创建和评估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健康产业市场,提高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3.积极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促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创建活动。针对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的主要健康问题和主要影响因素,研究制定综合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创建、健康服务提供、健康素养提升等工作,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协助制订完善创建标准和工作规范,配合做好效果评价和经验总结推广,推动健康促进场所建设科学规范开展。
4.加强农村牧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针对农村牧区人口健康需求,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农村牧区人口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一是加强农村牧区重点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包虫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的预防与控制,加大妇幼健康工作力度,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牧区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牧区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二是全面推进健康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建设,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扶贫行动和人畜分离工程,加快农村牧区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牧区垃圾污水治理,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kaiyunsprot,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三是实施健康科普书籍进农牧户工程。继续推动落实一批宣传阵地建设工程,如健康公园、健康步道、健康素养一条街、一面墙,以及户外卫生与健康宣传广告牌。探索实施“健康大礼包”入户工程,大礼包内要有与健康相关的书籍、控油控盐器皿、健康促进器材等,各地可根据本地需要做出调整。
5.加强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使学生从小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加强控烟宣传和无烟环境创建,落实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供餐营养,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学生体质监测。重视学校体育教育,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配合,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促进校园足球等多种运动项目健康发展。全区各级健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健康教育机构要按照自治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方案有关健康场所创建标准,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
6.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教育工作。在全区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建立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机制和符合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工作标准,提部职工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无烟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建设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发挥卫生计生系统示范带头作用。做好12320戒烟咨询和戒烟门诊项目工作,提高戒烟干预能力。推行工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健康巡讲,针对各类机关工作特点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赛事活动,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并对职工存在的健康问题进行健康干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相关政策,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制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损害和职业病发生。要积极组织协调kaiyunsprot,发挥国有企业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7.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作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重要阵地,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进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加强医患沟通和科普宣传,围绕健康维护、慢性病和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心理健康、合理膳食、老年保健等重要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普及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知识,提高群众防病就医能力。要改善医院诊疗和卫生环境,创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环境,在医院设置戒烟门诊,提供戒烟咨询和戒烟服务。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嘎查村(居)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明确承担健康教育任务,因地制宜推行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转岗培训承担健康教育职能,大力培养城乡健康指导员,充实基层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力量。
8.加强社区和家庭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依托社区,广泛开展“健康家庭行动”、“新家庭计划”和“营养进万家”活动。以家庭整体为对象,通过健全家庭健康服务体系,投放家庭健康工具包、创建示范健康家庭、重点家庭健康帮扶等措施,为家庭成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服务。提高家庭成员健康意识,提倡家庭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打造健康内蒙古行动品牌,推进自治区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健康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健康社区(嘎查、村)、健康家庭建设。继续开展健康中国行活动和健康素养66条主题宣传,全面提升健康素养。
9.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重点抓好大气、土壤、水污染的防治,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土十条”,加强水源保护涵养,增强水资源可持续供给能力,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将健康列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统筹区域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健康促进旗县(市、区)建设,形成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kaiyunsprot、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建设广泛开展的良好局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食用农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推进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主动预防、控制、应对境外突发公共事件。
10.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民营养行动计划等专项行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推进全民健康科技工作,大力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引导群众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促进及健康素养传播活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加大控烟力度,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戒烟服务和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到2020年,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比2015年下降3个百分点。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及性传播风险高危行为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大力普及有关毒品滥用的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相关知识。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各盟市卫生计生部门通过策划活动、互动交流、征集展示等形式开展双向的健康传播,既要向群众准确生动传递健康内蒙古宣传的核心信息,又要坚持群众路线,让群众讲述自己的好点子、好故事,形成“人人享有健康,一切为了健康” 的良好社会氛围。
11.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让体育健身成为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创新全民健身体制和机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健康步道等场地设施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应当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兴建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应当向学生开放,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向社会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进运动处方库建设,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立“体医结合”健康服务模式,构建科学合理的运动指导体系,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2%(1050万人)左右。
12.高度重视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心理健康素养。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重点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各级卫生计生机构要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关于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对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诊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3.大力弘扬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总结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的认识和理解,深入挖掘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内涵,推动中医药(蒙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中医药(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及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传播体验中心,打造宣传、展示、体验蒙中医药知识及服务的平台。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工程,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蒙医蒙药内蒙古行——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实现2020年人民群众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10%的目标。推动中医药(蒙医药)文化进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意识和生活习惯。
14.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和技能传播。各盟市要鼓励和引导各类媒体办好健康类栏目和节目,制作、播放健康公益广告,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健康科普报道数量,多用人民群众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和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让健康知识植入人心。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构建数字化的健康传播平台。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打造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权威健康科普平台,重点办好盟市级健康类节目和栏目,规范健康科普工作,打造权威健康科普平台。要对全区健康教育加以规范,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图书网络等都要把好关,不能给虚假健康教育活动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15.做好健康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自治区和盟市级健康教育机构要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和问题,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有关部门要加大医疗保健类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坚决打击虚假医疗广告,严厉惩处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全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及健康教育机构要加大健康信息网络监测工作力度,发挥主流媒体正面宣传作用,及时发布权威健康信息,引导社会和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因素。
16.培育“弘扬健康文化、人人关注健康”的社会氛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以良好的身体素质、精神风貌、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宣传动员优势,传播健康文化,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健康促进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优势与作用,用好新型媒体,丰富传统媒体,办好院报院刊、宣传栏、文化长廊等,联合媒体开设《健康文化》、《医德讲堂》等栏目。发挥健康促进志愿者作用,注重培育和发展根植于民间的、自下而上的健康促进力量。
17.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编办、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形成统一归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强化基础设施,逐步建立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推进自治区12320卫生计生热线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场所建设。
18.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依靠专家,科学推动健康科普专项行动,建立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与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自治区级科普平台,提高健康促进与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高等学校根据需求,培养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关专业人才。加强对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优化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结构。进一步完善职称晋升制度,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健康促进与教育专业人员待遇,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各盟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实基层健康教育队伍,加强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转岗承担健康教育职能培训工作。
19.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执政施政的重要目标,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实施“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切实将居民健康状况作为政府决策的必需条件和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明确各部门在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作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重要阵地,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防治结合,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动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发挥专业优势大力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
20.加大投入力度。将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将必要的健康促进与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按规定保障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和业务经费。确保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工作力量满足工作需要。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中央补助地方的健康素养行动项目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1.强化监督考核。将健康促进与教育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细化考核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对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各盟市对完成任务和开展专项行动中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提炼总结,积极宣传推广。对在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各地工作取得新成效。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